2011年10月27日 星期四

外勞申請-請問中風病人請外籍看護的問題?

網友ya詢問:


1.外籍看護要如何申請?


2.一個月的看護費用要多少錢?(薪資 健保....這一類的費用有哪些種類?大致各為多少錢?)


3.請外籍看護還需要注意哪些細節?(越詳細越好)


奉上20點.....謝謝!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1.外籍看護要如何申請?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35分以下,傳遞單) 。   
2. 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運動神經元與巴金森氏症重度肢障100/9/18起可持身心障礙手冊聘外勞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2.一個月的看護費用要多少錢?(薪資 健保....這一類的費用有哪些種類?大致各為多少錢?)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xid=1


 


3.請外籍看護還需要注意哪些細節?(越詳細越好)



先確定申請資格
再來確定仲介公司
接下來就是挑選面試外勞
接著就是入境前要與仲介公司多聯絡瞭解進度



SEA0800-01-1234小提醒:申請外籍看護在挑選的時候是很重要的一環,選到合適的對於家裡來說,煩惱就會比較少,選到不合適的,後續處理就會很麻煩,建議在跟仲介公司洽談的時候,盡量將需求寫的清楚一點,會比較容易找到合適的。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但是如果有其他問題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1年10月26日 星期三

外勞申請-要怎麼申請外籍看護

網友╭★SHOW★ ╯ 詢問:


我阿公生重病阿嬤也有點老人痴呆...2位老人家都80幾歲了!!
因為沒住在一起怕2位老人家有意外!!想幫他請外籍看護可是醫院卻申請不下來....
我阿公之前有膀胱癌之後復發...又感染肺炎!!這幾年進進出出醫院不知多少次了...都躺在床上需要人家照顧 ....
請問有什麼管道可以申請外籍看護!!謝謝...


 


外勞五四三回答:


目前申請外籍看護必需要資格符合才能申請 
1.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35分以下) 。
2.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開立巴氏量表醫院:http://seacomtw.pixnet.net/blog/post/7331735



SEA0800-01-1234小提醒:還是先請阿公跟阿嬤去醫院看醫生,然後跟醫生表示目前想要申請外籍看護,詢問是否能開得出醫診,如果不行,建議換科或者是換醫院,因為每個醫生的判斷不同,不一定要現在這一個醫生才能開。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再詢問SEA0800-01-1234


2011年10月24日 星期一

外勞解約-想請問更換印尼看護的問題

網友詢問


 


請問一下
我們家一個月前請了一個印尼看護
一開始帶她來我們家看和討論時
就有提到一些工作上的內容
雙方也都同意
後來那個印尼看護做了一個月後
就開始嫌東嫌西的
說這個要加班費還什麼的
跟他講老人家習慣的方式
他還會頂嘴說:"我不想再多講了"

不想做就會說 :"我也可以申請換雇主"來嗆我們
讓我們覺得她的態度很差
於是找來仲介溝通
仲介竟然說我們必須要繼續請她請到她找到下一個雇主
我記得那時候去找 仲介跟我們說這個看護已經二個多月沒工作快被遣送了
我們才可憐他請他的

現在這種狀況我們怎麼可能再養他2個月阿 甚至更久
真的還要養牠養到他再找到雇主嗎??

這樣未免也太不公平了吧
當初我們明明就跟她說過他應該做的工作有哪些
而他自己也同意了阿
先騙我們他同意
混進來後她就不用被遣送了
但後來又開始反悔
來了不做工作我們還要養牠養到有新雇主
這樣我們的雇主的權益在哪啊?

真的要等到她找到新雇主才能換新的嗎
還是仲介騙我們的呢??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1.建議先找服務的仲介公司進行輔導,並且要求拿出當初簽定的工作需求表,試圖讓仲介公司的輔導老師與外籍看護進行溝通,並開出工作警告單。


2.如果外籍看護持續沒有改進,集滿三張警告單,再去勞工局進行協調,在把證據跟警告單拿出來,給勞工局做協調。看看在驗證時,能否順利將外籍看護送回去。


3.遣返雖然對仲介公司來講是損失,但是留著不好的外籍看護對公司來講也是不好的,對於長期經營的仲介公司來講能將不好的外籍看護送走當然就送走。可是現在都有一關要到勞工局做驗證,如果外籍看護她說她不願意走,外籍看護如果沒有犯下多大的錯,勞工局通常都會讓外籍看護轉出,這也是目前最麻煩的一關。


4.如果雇主真的在勞工局那一關過不了,就真的還要等到兩個月轉出期之後,才能再申請,除非雇主本身能夠開立零分的巴氏量表,那就可以再增聘一人,就不用等那兩個月。


線上巴氏量表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SEA0800-01-1234小提醒:既然女傭都兩個月還沒有辦法轉出去,而且又是在前兩個月缺外籍看護,搶手的時間都沒有轉出去,就代表著外籍看護本身就會有點問題。只是有問題怎麼還會介紹給雇主你呢?還是說雇主你本身也急著要人,所以在要求上面就沒有那麼詳細。另外仲介會幫雇主辦理轉出而不是遣返,有時候也是避免麻煩,因為如果雇主與外籍看護糾紛不解決,而強制要將外籍看護遣返,只要外籍看護不同意,協調時間又會拉長,所以部份仲介都會選擇比較好處理的轉出,可是老實說這對雇主會比較不利,所以平常建議雇主有問題就直接找仲介,請他們安排輔導或寫警告單,這樣子對雇主本身比較有保障。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再詢問我SEA0800-01-1234


2011年10月19日 星期三

外勞直聘-請問申請外傭的管道有哪些?(直聘or仲介代辦)





網友陳怡君詢問

 

請問申請外傭的管道有哪些?只能透過一般坊間的外勞仲介嗎?自己去辦OK嗎?(直聘)還有這些管道的優點缺點有哪些?麻煩有經驗的大大可以分享一下!

 

我們家的情況是要照顧外公,他的小腿骨折,現在都要坐輪椅。
不過還是沒辦法透過外勞仲介申請的優缺點。

 

所以費用是外籍看護工需要付給仲介公司費用,而不是雇用的人嗎?
如果是我們家請看護,只要給他薪水就好了,不用給仲介公司仲介費囉?

 

 

外勞五三回答:

 

 


你好

依你的狀況就是申請外籍看護

目前申請外籍看護必需要資格符合才能申請  
1.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35分以下) 。 
2.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請問申請外傭的管道有哪些?  


1.透過專業外勞仲介公司代辦
透過仲介申請外籍看護需要付仲介代辦費。但當外勞工作時遇上問題,都會有專業的輔導老師協助處理,而且仲介代辦費只付一次就行。

2.自行辦理直聘
簡單說就是從頭到尾都是自己來辦,是比較省錢但是不省時,國外人選的挑工、簽證、國內的體檢、健保、居留證與展延等等手續,而且一有時間上的拖延就會被罰款。目前只開放重招的才能辦理直聘。

參考資料: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13&xid=1



SEA小提醒
申請外勞要選擇用怎麼樣的辦法就由您自己決定,就好像自由行跟套裝旅遊,選擇省錢的話就是問題一堆,要自己想辦法,套裝旅遊的話就是有專人為你服務好好,今天請外勞來就是要照顧好病人,當然會健議請專業人員協助你,讓外勞能夠安新好好照顧病人。 



本身在外勞仲介上班,可是我不是業務
有問題可以打0800-01-1234 與我們公司聯絡



2011年10月18日 星期二

外勞直聘-知識問題| 菲律賓外勞來台

網友IVY詢問:




我家請了一個菲律賓外勞 ,在今年七月到期,她要求我菲律賓不要仲介,省一些仲介費用,要自己辦理來台手續,而在台灣仍舊是請仲介公司辦理。但是前幾天仲介公司人員告訴我,在台中菲律賓外勞一定要在她們的國家有仲介公司才能辦理再次來台手續,而如果在台北則可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這樣?

 

之前已經委託仲介公司辦理了,當初仲介公司跟我說可以臺灣有仲介,菲律賓無仲介,現在是因為菲國的關係,所以沒有辦法辦理了,而且也已經送件沒有辦法再拿回來用直聘方式,還有補救方法嗎?如果菲傭自辦來台需她自己需花多少費用呢?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目前直聘的方式有兩種
1.完全直聘-國外流程與國內管理全由雇主自己辦理
2.部份直聘-國外流程由雇主自行辦理,國內部份再委託仲介管理

台中菲律賓外勞一定要在她們的國家有仲介公司才能辦理再次來台手續,而如果在台北則可以,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這樣?

這部份我在猜測該仲介公司的回答可能性有兩種,1.該公司沒有協助做菲律賓外勞直聘的服務,2.今年一月菲律賓暫停直聘辦件。

依你的狀況來看,一般來說直聘是要在聘僱到期半年前就要開始處理
所以你七月到期,推估你應該是一月份詢問你的仲介公司
剛好一月份有些新聞,暫停菲律賓部直聘,你可以參考一下

菲律賓勞工部宣布 暫停家庭類外勞直聘申請
http://seacomtw.pixnet.net/blog/post/25925045


菲家庭類外籍看護幫傭直聘案件 部分恢復審核
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150


所以目前能不能辦,我還不能確定,下午問問看,再做回覆。另外以現在五月多,七月到期,辦理直聘可能會有點來不及。

SEA小提醒:直聘感覺上是對雇主跟外勞有利,但實際上呢?沒錯是對外勞來講是比較省錢,但所有的風險都要雇主去承擔,雇主也沒有省到錢,因為省到的錢是外勞支付給國外仲介的,雇主只是支付國內的簽約金跟外勞的薪資,根本沒有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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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撥打0800-01-1234



外勞直聘-怎樣直接聘雇一名外勞?

網友吹牛老爹:


怎樣直接聘雇一名外勞?
請寫詳細點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目前直聘聘僱僅限於重招,簡單的說就是同一雇主同一外勞續聘
初次申請,目前還沒有開放直聘,在此可能要特別注意喔!
以下是相關直聘的說明流程:

家庭看護工
符合申請外籍勞工資格的雇主;家庭外籍看護工期滿前4個月內即可開始申請
雇主辦理被看護者之醫療團隊評估(醫療評估自開立起60日內有效),需24小時照護或具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者,並經長期照護管理中心推介
直聘中心當日轉至勞委會職訓局審查
備妥相關文件至直聘中心申請:
 1. 外籍勞工招募許可
 2. 外籍勞工提前入國引進許可函
直聘中心代轉代寄驗證文件至各國在臺辦事處
直聘中心代寄外籍勞工簽證文件至我各駐臺外辦事處(雇主自行辦理入國引進許可,沒有委任仲介公司)
直聘中心代轉外籍勞工工作聘僱許可函至勞委會職訓局審查


參考資料:http://dhsc.evta.gov.tw/process.html

SEA小提醒:直聘是真的對於外勞來講省很多費用,但是對雇主呢?請看一下以上的流程,是不是每件事情都是要由雇主來處理呢?想像一下出門旅遊,自己訂機票、辦簽證與排行程,跟旅行社幫你安排的差別,自己安排雖然比較便宜也很有趣,但比較花時間也自己要承擔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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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問題你都可以撥打0800-01-1234



2011年10月17日 星期一

外傭問題-外傭中途不請後之後還可以再請嗎?

網友LastDancing


如題
我家的阿嬤說他想給親戚照顧所以有可能必須要把現在的外傭辭退
那如果之後親戚無法照顧了還可以再請外傭嗎???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親戚照顧所以有可能必須要把現在的外傭辭退

因為某些因素而不再使用外勞,是可以將外勞辭退後轉出給其他雇主承接,這部份都沒有問題,但是如果是要把外勞遣返回國,一般來講都要看外勞的意願。


親戚無法照顧了還可以再請外傭嗎???

申請外勞都是要看當下的資格是否符合申請,如果未來親戚無法照顧的話,那就要看阿嬤的身體狀況是否可得出巴氏量表,才能決定是否能申請。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9
巴氏量表線上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C_Y_1

SEA0800-01-1234小提醒:轉出外勞要特別注意的事,外勞在找到新雇主前,原雇主是不可以申請新外勞,這一點要特別注意喔!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有任何問題都可以再詢問我SEA0800-01-1234

2011年10月13日 星期四

外勞特休-請問印尼看護工與特休費的一些問題?

網友詢問:


1.最近我們家的印尼外籍看護滿三年要回去,等到要算錢回去時,才跟我們說要付給她特休費6000~7000元,平常我們假日有給她額外的加班費,可是當初跟仲介簽的契約上沒有勞動基準法第38條特休費的內容,那我們要付她特休費嗎?


2.請問勞動基準法是保護我們本國的勞工跟工廠的外籍長工吧?那外籍看護工有適用這勞動基準法第38條特休費嗎?


3.如果有給她額外加班費,還是要給她特休費嗎?


4.特休費如果在契約內容上沒有註明,仲介也沒告知,需要付特休費嗎?


5.如果契約內容沒有特休費,印尼外籍看護要回去印尼時,才跟我們討這筆錢,我們應該付嗎?


6.為什麼我有一個親戚,他們也是請一個外籍看護,也有額外給他加班費,而他們的契約裡面沒有勞基法第38條特休費,所以他們可以不用繳嗎?


7. 是不是都有給他們額外加班費,看契約內容是否有勞基法第38條,才決定是否給特休費呢?


8.如果契約內容沒有特休費,印尼外籍看護也沒跟我們講,我們需要付嗎?


9.請問僱傭關係的條約是誰擰定的? 可以隨便加減條目嗎?


10.我們的契約有特休費,而我親戚家的契約裡沒有特休費這條,那我們該如何救濟? 所謂這勞雇契約有沒有一定的條目?


11.而有些雇傭契約裡有勞基法第38條的特休費是由仲介擰定?還是由勞委會擰定? 還是由印尼辦事處擰定?


12.而有些雇傭契約怎沒有勞基法第38條,難道可以有也可以沒有?是誰規定的?


13.所謂特休應該是如果我們沒給印尼看護工休假,要給他們加班費,這樣我們就不用給他們特休費,如果我們沒給她放假,也沒給他們加班費,才需要給他們特休費;而另一方面,如果我們平常都有給他們放假,就可以抵銷特休費,還是不管怎樣,有沒有給加班費或是休假,都要給他們特休費?


希望知道的各位大大可以幫我解答~ 非常感謝


我想很久想不出來......


 


外勞五四三


 


你好



1.雇主與仲介公司只有簽定委任合約,所以並不會有外籍看護相關費用部份,關於特休的部份就要參考你與外勞簽訂的勞動契約。



2.在外勞各國公證的勞動契約文件裡面都有規定特休跟一般休假,在印尼的勞動契約是在第四條的第一款。另外第四條的第三款有規定工作七日有一日休假。


4.1 乙方於服務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每年由甲方給予特別休假七日,或經過乙方同意折發工資 (NT$_528_ X 7日並且直接交給乙方)。


4.3 甲方每七天內須給乙方一天休假。如乙方於休假日工作者甲方須給加班費。(每日NT$_528_)


3.勞動契約的部份大多數是各外勞輸出國在台的辦事處公告的,該版本條文不能修改,一經修改,一般來說辦事處在認證文件的時候就不會通過外勞申請案。


4.勞動契約上第二年起都有7天特休,有特休而未休則補上一天528的薪資,所以兩年就是14天,7392元。如果雇主未支付,外籍看護如投訴勞工局或是在機場投訴的話,薪資欠款也會成立。


 


SEA0800-01-1234小提醒:基於以上問題,應該是服務你的仲介公司在簽約的時候就要跟你說明了啊!只是未加善盡告知原則,但是原仲介也會抓著說原本勞動契約上就有說明,雇主必需要詳細閱讀,如果仲介公司未將勞動契約交付給你,那雇主也可以據理跟仲介說明。像一般實務上的操作,仲介公司在送外勞到雇主家之前,大多數會帶著雇主看過一遍所有的文件,並告知權利與義務,最後在要求雇主簽名,以示知道。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如果回答不清楚的話可以再詢問SEA0800-01-1234


 


2011年10月12日 星期三

外勞管理-合法外勞能否操作堆高機挖土機證照嗎?

網友LILY詢問


他們有台灣的堆高機挖土機證照嗎?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由於勞委會禁止外勞操作堆高機、起重機或天車等設備,造成機械、鋼鐵等製造業雇主反對,頻頻向勞委會要求放寬該規定,勞委會日前邀請勞、資雙方與學者再次開會討論,由於該項技能的本勞並非找不到,所以將會針對有該需求的雇主推介人才,若真找不到,再提外勞政策評估小組會議討論是否放寬,目前仍維持外勞不得操作堆高機、起重機或天車等設備的規定。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4&nid=2229



SEA0800-01-1234小提醒:外勞本身多少都會操作堆高機挖土機,但是勞委會未方寬之前,還是請雇主特別小心不要讓外勞操作,以免發生職災又不能理賠。另外外勞如果有一般汽車或機車駕照也可以在台灣考取喔! 


2011年10月11日 星期二

外勞申請-雇主在辦理國內求才時,製造工的薪資依據為何?

台中仲介李小姐問:


雇主在辦理國內求才時,製造工的薪資依據為何?


 


外勞五四三回答:


勞委會100年尚未公告新的製造工作合理勞工條件薪資基準,因此雇主在辦理國內求才時,目前還是依據勞委會99年1月13日公告訂定「就業服務法第47條規定雇主在國內辦理招募本國人從事第46條第1項第10款製造業工作之合理勞動條件薪資基準」。


外勞稅制-公司聘僱之外籍勞工於今年6月1日離台,應按何扣繳率扣繳?

高雄巿某公司來電詢問:


公司聘僱之外籍勞工於今年6月1日離台,公司支付5月薪資2萬2,000元,應按何扣繳率扣繳?


外勞五四三回答:


答: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現行「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每月給付總額在基本工資1.5倍以下者,扣繳率為6%(同99年度);超過基本工資1.5倍者,全數按扣繳率18%扣繳。本案例公司給付薪資2萬2,000元,未達100年度基本工資1萬7,880元之1.5倍,即2萬6,820元,依規定應按6%扣繳稅款1,320元。
該局進一步表示,居住者係指在中華民國境內有住所並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者或無住所而一課稅年度內在中華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者。因「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修正後,居住者若屬非按「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扣繳者或有非每月給付之薪資及兼職所得者,扣繳率已由6%下降為5%,近來發現有扣繳義務人對薪資未達基本工資1.5倍之外勞薪資,誤以居住者之扣繳率5%扣繳,致短扣1%扣繳稅額,違反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高市國稅局呼籲有僱用外籍勞工之企業,請及早自行檢視今年度是否有上述誤用扣繳率情形,若有,應自動補繳扣繳稅額並更正扣繳憑單,以免受罰。


外勞問題 住宿伙食費怎麼算

網友詢問


工廠廠工 請外勞他的住宿費有扣2500火食費有工作一餐60但平常假日三餐要給嗎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膳宿費一般來講都是規定上限,而且在入境前都會先講好收多少


勞委會職訓局原先規定外勞膳宿費上限原本是4000元,但96年配合調高基本工資,為減輕雇主成本,勞委會將膳宿費上限提高到5000元。


不過實務上,各外勞來源國基於保護本國勞工,至今仍堅決反對雇主提高膳宿費,因此目前產業外勞膳宿費多數仍維持多年來的2500元,只有極少數公司收取3000元至3500元。


SEA小提醒:你可以提供一餐跟住宿一個月收兩千五,算是一般實務上的作法,如果還要包其他餐的話,你就將膳宿費提高,只要不是高於5000元,都還符合規定。我們公司都是請雇主收取2,500,然後包兩餐吃跟住,但是不包含假日的餐點,你可以跟外勞朋友講清楚。
 


參考新聞:http://pro.udnjob.com/mag2/pro/storypage.jsp?f_ART_ID=57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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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任何外勞相關問題不清楚可以再問SEA0800-01-1234


2011年10月6日 星期四

外勞申請-申請外勞看護



網友詢問


在我影像中  申請外勞看護
資格要有一些重大疾病才有辨法申請
不知道 像是身心障礙的小孩子可以申請
外勞看護嗎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外籍看護申請資格


1. 申請人與被照顧人為直系血親、三以內之旁係血親、一親等內之姻親、或祖父母與孫女婿之二等姻親,經區域級以上醫院或精神專科醫院開立專用申請外籍看護工 診斷證明書(巴氏量表35分以下,傳遞單) 。   
2. 持有以下項目之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不須診斷證明書即可提出申請。



 


SEA0800-01-1234小提醒:如果像身心障礙的小孩子只要領有重度手冊也是可以申請,但是如果沒有領取重度的手冊,那就要跑巴氏量表檢測。


巴氏量表線上檢測: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24&kr=24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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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申請-申請外籍勞工相關問題

網友詢問


 


請問營業場所可以申請外籍勞工來工作嗎


例如端碗盤、清潔等,或者是民宿的房務員工作之類的



或者是到廚房掌廚等等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目前能夠申請產業外勞的資格



<外 籍 廠 勞>
依照勞委會99年9月29日發布修正案
1. 申請外勞之工廠必需屬異常溫度作業、粉塵作業、有毒氣體作業、有機溶劑作業、化學處理、非自動化作業及其他特定製程之行業,並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自由貿易港區管理機關認定符合特定製程行業別者,才可申請外勞。《特定製程行業別》
2. 99年10月1日修正生效日起,初次招募外勞人數及所聘僱外勞總人數的比例改成5級制為10%、15%、20%、25%、35%,若是在自由貿易港區則是40%。《5級行業所屬級別》
3. 針對勞保人數1,000人至1,999人之事業單位減少外勞核配比率1%、2,000人至2,999人之事業單位減少2%、3,0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減少3%,其計算方式是採取「遞減」方式不是齊頭刪減。《5級外勞核配計算》 


參考資料:http://www.sea.com.tw/index.asp?id=10



SEA0800-01-1234小提醒:有人常常問既然餐飲業無法申請外籍勞工,那為何還看到那麼多外籍人士在餐飲業工作,原因就在很多都是外配跟來台灣念書打工的外籍學生,或者是依親來台的外籍人士。外配其實就算台灣人,他們也可以正常工作,外籍學生工作時數是有限制的,而且還要跟學校申請工作證。另外還有一部份是逃跑外勞,這部份就是非法的,也要請雇主特別注意。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如果回答不清楚都可以詢問SEA0800-01-1234


2011年10月3日 星期一

外勞承接-外勞申請銜接問題

網友鴨子詢問:


我去年因外勞兩年期限到回國.須從新申請外勞.去年10月由醫院為婆開立巴式量表.12月仲介帶一名來台6個月原雇主過世銜接過來的印傭.今年9月因印傭表現異常.經與仲介協調後.仲介將印傭帶回.
經幾日後.仲介告知印傭已轉介他人了.我們需重新申請外傭.重開巴式量表.2個月後會有新的外傭報到.
我想提問的是.
1.上次巴式量表申請10月份.今天印傭是第二次銜接我們的.只呆9個月.一張巴式量表申請外傭不是可用2~3年.我們不能用原來的巴式量表.銜接一名外傭嗎?
2.外傭告知.1955明確寫雇主不能扣留居留證及護照.他們可自行保管.否者雇主會受罰.那如果外傭外傭偷跑.空窗期政府對雇主有什麼補償嗎?雇主還需要再重新申請巴式量表嗎?
3.從新申請巴式量表重新申請外勞對仲介作業是不是比較有利.及作業上較方便.?
煩請各位大大告知詳情.謝謝.


 


外勞五四三回答:


你好



1.上次巴式量表申請10月份.今天印傭是第二次銜接我們的.只呆9個月.一張巴式量表申請外傭不是可用2~3年.我們不能用原來的巴式量表.銜接一名外傭嗎?


你好!你原本的外傭只待了9個月,所以原本你的核函其限還有2年3個月,所以當你的外傭在台工作資格喪失後(警告三次、傷害、偷竊、自願回國),你才可以用你的核函去接別人轉出來的外傭。但是你現在的仲介公司已經幫你辦理轉出,而轉出則是代表你現在的資格喪失(轉出、違法),外傭的工作資格還有,所以外傭還可以找新的雇主,而你現在就要重新開立新的巴氏量表,再重新申請一次外傭。


2.外傭告知.1955明確寫雇主不能扣留居留證及護照.他們可自行保管.否者雇主會受罰.那如果外傭外傭偷跑.空窗期政府對雇主有什麼補償嗎?雇主還需要再重新申請巴式量表嗎?


目前法令是如此規定,外傭如果要自行保管相關證件或存款簿,雇主無法扣留,但一般的作法會與外傭溝通,因為帶在身上容易遺失,弄丟了,補辦麻煩,都會給外傭影本,正本保管,還要外傭簽定委託保管書。但是外傭逃跑,政府沒有任何協助,雇主只能等6個月後才能再申請,而且還要重新開立巴氏量表。



3.從新申請巴式量表重新申請外勞對仲介作業是不是比較有利.及作業上較方便.?


看你從那個角度去看,老實說重新申請作業對仲介公司來講流程比較多,但是比較不麻煩,因為不用規勸外傭回國,對雇主來講就是兩至四個月的空窗期。常常會有雇主希望外傭馬上回國,他們馬上承接新外傭,可是問題在於外傭是否願意回去,除非有足夠的理由,而且外傭本身也願意回去,要不然外傭僵在那邊的時候,雇主也無法辦理新的外傭,就會向仲介公司抱怨,這時候事情就比較不好解決,雖然馬上叫外傭回去,雇主不會有空窗期,但是還是風險比較大。



SEA0800-01-1234小提醒:很奇怪的一件事情,一般來說在辦理轉出的時候仲介應該會跟你分析利害關係,再由你決定是否遣返還是要轉出,但是依照你的形容,仲介都未告知你就辦理轉出,這樣子對雇主來講很不好。
 
本身在外勞仲介公司上班,但我不是業務
還有問詢問的話可以問我SEA0800-01-1234